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9层,法定代表人:陈金平)于2026年3月2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项目中央代码:2312-350211-06-01-31647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对该工程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西路与洋亭路交叉口西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0.85万吨/天,配套DN400出水压力管、配电、基坑等附属设施。
本次建设166m DN400出水压力管位于河道生态保护蓝线内,起点坐标(X=2723482.081、Y=446232.449),终点坐标(X=2723378.874、Y=446262.545)。其中穿河出水压力管布置在瑶山溪桩号ysx0+999 处,长度42m,采用拉管施工,与瑶山溪河道斜交布置,管道与水流方向夹角86°,现状河底高程20.30m,设计管顶高程16.30m-16.40m,埋深3.90m-4.00m。
本次建设56m DN150穿河电力管线布置在瑶山溪桩号ysx1+079.5处,长度98m,采用拉管施工,起点坐标(X=2723450.937、Y=446304.726),终点坐标(X=2723364.645、Y=446261.788),与瑶山溪河道斜交布置,管道与水流方向夹角85°,现状河底高程20.30m,设计管顶高程17.38m,埋深2.92m。
另有1座排泥井、2座阀门井、1座消能井及电力管线位于瑶山溪的河道水系生态蓝线范围内。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结论及消除、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单位根据结论及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方案。
(二)穿河出水压力管及电力管线的管顶高程位于河床以下3.90m、2.92m,应保证管线埋深可以抵抗水流冲刷,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三)本工程涉及规划蓝线范围内堤后方道路开挖,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管道开挖范围,严禁破坏现有堤防、护岸及其他现有水利设施,并做好现状路面开挖施工后的恢复。
(四)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管道开挖的范围,在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施工便道、引导标志、围挡、护栏等临时交通设施,防止对防汛抢险产生影响。
三、有关要求
(一)涉河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免造成河道的多次破坏。
(二)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工程开工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废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河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邀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河道管理单位。河、堤、护岸移交未完成,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4月1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抄送:集美区河长办、集美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集美区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
|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026年4月14日印发 |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