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0-2500-2025-05828 生成日期 2025-06-2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示集美区2024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集财预执指行【2025】75号)要求,现将2024年 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 6月 26日附表: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2024年 7月—2024年 12月补助对象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病害猪损失补贴合计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无害化处理总头数其中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头数(头)补贴金额(800元/头)补贴总额(元)市财政60%区财政40%病害猪(头)分割的生猪产品进场前死亡及私。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示集美区2024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2:2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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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7号)和《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集财预执指行【2025】75号)要求,现将2024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联系人:陈娜娜,电话:0592-6101132,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楼5楼531室。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6日

  

  附表:

  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补助对象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

病害猪损失补贴

合计

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

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

无害化处理总头数

其中

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

头数(头)

补贴金额(800元/头)

补贴总额(元)

市财政60%

区财政40%

病害猪(头)

分割的生猪产品

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销毁(头)

重量(公斤)

折算成头数(头)

177

94

6992.9

77

6

14160

122

97600

111760

67056

44704

  注:1.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品销毁生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

  2.病害猪损失补贴头数=病害猪头数+分割的生猪产品折算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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