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路158号206室之四十八;法人代表:童启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089926212H)
我局于2025年2月14日受理你司提出的物流园5号地块基础建设工程生产用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第22、38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2、16、21、22、23、43条,决定准予许可。
一、根据《物流园5号地块基础建设工程生产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同意你司如下取水方案:
1.项目区域取水为深青溪河道取水(水泵取水),管径为DN80,通过输水管道输送至蓄水池后供给项目区生产用水,位置详见《物流园5号地块基础建设工程生产用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平面布置图。
2.物流园5号地块苗圃基地约30亩,年最大许可水量2100m³。
3.退水布局:取水用于灌溉及绿化用水,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二、你司应按照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并纳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系统管理。项目运营期间应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取、退水事故应急处理和控制预案。
三、你司应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进行取用水,落实节水措施,规范污水排放,监测来水量,确保地下水水质及周边地质、环境安全。若因工程建设、运营对生态环境、其他第三方利益造成影响,你司应依照相关部门处理意见进行赔偿或补偿。
四、你司应及时向我局报送本项目取水、计量等设施试运行情况,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司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申请取水许可。若你司有偿转让节约的水资源,需到我局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四十五日前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延期申请。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终止取水的应当于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连续停止取水满两年的由审批机关注销许可证书。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025年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