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0-1003-2025-00172 生成日期 2025-02-1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示集美区2024年1-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集财预执指行【2025】21号)要求,现将2024年 1-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12日附表: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 2024年 1月—2024年 6月补助对象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病害猪损失补贴合计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无害化处理.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示集美区2024年1-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08:54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集财预执指行【2025】21号)要求,现将2024年1-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联系人:陈娜娜,电话:0592-6101132,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楼5楼531室。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2月12日

  

  附表:

  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

  2024年1月—2024年6月

补助对象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

病害猪损失补贴

合计

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

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

无害化处理总头数

其中

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

头数(头)

补贴金额(800元/头)

补贴总额(元)

市财政60%

区财政40%

病害猪(头)

分割的生猪产品

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销毁(头)

重量(公斤)

折算成头数(头)

161

90

5853.9

65

6

12880

117

93600

106480

63888

42592

  注:1.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品销毁生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

     2.病害猪损失补贴头数=病害猪头数+分割的生猪产品折算头数。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