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3号)要求,现对集美区获得的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55万元)进行公示,该资金用于支持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灌口镇田头村)完善、提升、推广乡村振兴机制创新成果。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向集美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
附件: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
1.公示日期: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
2.监督电话:0592-6681902
3.通信邮箱:liulei82@jim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