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0-2600-2024-00542 生成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示集美区2023年7-12月屠宰环节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示集美区2023年 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 4月 16日附表: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2023年 7月—2023年 12月补助对象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病害猪损失补贴合计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无害化。处理总头数其中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头数(头)补贴金额(800元/头)补贴总额(元)市财政60%区财政40%病害猪(头)分割的生猪产品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销毁(头)重量。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示集美区2023年7-12月屠宰环节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08:4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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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示集美区2023年7-12月屠宰环节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7号)、《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集财预执指行【2024】44号)要求,现将2023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陈娜娜,电话:0592-6101132,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楼5楼531室。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附表:

  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

  2023年7月—2023年12月

  补助对象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

  病害猪损失补贴

  合计

  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

  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

  无害化处理总头数

  其中

  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头)

  头数()

  补贴金额(800/头)

  补贴总额(元)

  市财政60%

  区财政40%

  病害猪()

  分割的生猪产品

  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销毁(头)

  重量(公斤)

  折算成头数(头)

  264

  189

  6105.2

  68

  7

  21120

  220

  176000

  197120

  118272

  78848

  注:1.进场前死亡及私宰肉品销毁生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

  2.病害猪损失补贴头数=病害猪头数+分割的生猪产品折算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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