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集美区“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执法单位和涉海镇街密切配合、全力出击,广大渔船民积极响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为巩固整治成果,严防“三无”船舶问题反弹,截止2024年月3月6日,集美区在各类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发现“三无”船舶17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三无”船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主动到集美区“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辩并提交合法有效船舶证书,依法接受调查。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联系话:(0592)6062505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有效船舶证书的,经联合认定后,按“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三、对抗拒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联合执法发现“三无”船舶明细表
集美区“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