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关于后溪东厝寨安置房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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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层,法定代表人:陈金平)
你单位于2020年6月11日提出后溪东厝寨安置房(中央代码[2018-350211-47-01-001567])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第14条、《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19条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意见》(厦水利〔2016〕81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备案主要内容为:永久用地面积28023.066平方米;弃土弃渣量25.32万立方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登记表填报内容、告知事项、承诺意见抓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建设。
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告知本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592-6683718),积极配合事中事后监管。
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