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关于2019JP02-厦门软件园三期西片区F14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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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B区11号10层,法定代表人:高友弟)
你单位于2020年6月4日提出厦门软件园三期F17地块(中央代码[2019-350211-65-03-603432])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第14条、《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19条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意见》(厦水利〔2016〕81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备案主要内容为:永久用地面积35785平方米;弃土弃渣量31.94592万立方米;水土保持补偿费31.94592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登记表填报内容、告知事项、承诺意见抓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建设。
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告知本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592-6683718)并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积极配合事中事后监管。
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