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8层,法定代表人:林朱强)
你单位于2019年10月31日提出瓶装液化石油气北站供应站(中央代码[2018-350211-78-01-001330])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第14条、《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19条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意见》(厦水利〔2016〕81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备案主要内容为:永久用地面积494.1平方米;弃土弃渣量0万立方米;水土保持补偿费495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登记表填报内容、告知事项、承诺意见抓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建设。
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告知本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592-6683718)并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积极配合事中事后监管。
厦门市集美区水利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