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0-2500-2019-02283 生成日期 2019-10-2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集农干〔2019〕2号
标 题: 关于温锦晖同志任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局属各部门: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温锦晖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19]282号)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温锦晖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两湾水利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关于温锦晖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08:2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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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温锦晖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19]282的通知,经研究决定:

温锦晖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两湾水利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聘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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