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拨付厦门市集美区金玲珑果蔬专业合作社
厦门市集美区金玲珑果蔬专业合作社:
根据厦府〔2016〕295号、厦农〔2016〕147号、集府〔2016〕156 号、厦集农〔2016〕159号和厦集农〔2017〕150号要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在委托厦门市集美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对厦门市集美区金玲珑果蔬专业合作社2017年建设的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现场测量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抽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本项目建设钢架连栋大棚5870.23平方米,定额补助资金123.2748万元。扣除已拨付129.91万元及收回B区6144平方米未能按时竣工部分的财政补助预拨资金64.512万元,还需拨付补助资金57.8768万元。请尽快向区农林水利局办理项目剩余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厦门市都市现代设施农业灾后重建项目验收汇总表
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谢加木 联系电话:13950010538)
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 |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
附件
厦门市都市现代设施农业灾后重建项目验收汇总表
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或法人代码 |
联系人及电话 |
建设地点(镇村) |
建设规模(亩) |
建设(补助)类型 |
申请补助数量(㎡) |
实测补助数量(㎡) |
面积增减(㎡)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验收时间(年、月、日)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或卡号 |
定额补助资金(万元) |
预拨补助资金(万元) |
需再拨付(万元) |
1 |
厦门市集美区金玲珑果蔬专业合作社 |
3502**********3515 |
陈跃辉13806013592 |
灌口镇双岭村 |
100 |
钢架连栋大棚 |
12372 |
5870.23 |
-6501.77 |
259.82 |
2017.11.16 |
杏林建行 |
35101536001052520132 |
123.2748 |
129.91(收回64.512万元) |
57.8768 |
合计 |
填报时间:2017年12月11日 填报人:谢加木 联系电话:13950010538
备注: 1. 如一个项目验收多个建设(补助)类型,分行列出;
2. 此表由区级农业、财政部门填报,也做为结算拨付申请用表;
3. 经核实后,请盖农业局、财政局两局公章书面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