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区质安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集建建〔2024〕25号)、《关于印发集美区管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集住建建〔2025〕79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消防宣传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大工程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高空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全治理专题行动、保温材料防火及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海砂整治、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巡查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26个工程项目,其中房建项目25个、市政项目1个。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等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防汛防台、有限空间、消防防火、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等管理措施。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落实相关文件和工作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深基坑、高边坡、有限空间、模板支撑、作业脚手架(含高空作业吊篮、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燃气、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平均到岗率不足;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情况不了解;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个别资料代签字。
2.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塔吊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无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记录。
3.个别项目监理单位多月份未对项目开展检查;个别项目公司或项目部检查、监理例会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资料;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月检照片雷同;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对项目检查整改单未盖章。
4.个别项目的个别安全员未填写安全日志或代签字;个别项目安全日志未按要求内容填写(如未记录塔吊拆卸情况、未记录班前教育人数)。
5.个别项目危大工程举牌验收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6.个别项目吊篮特种作业人员报审无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签字。
7.个别项目现场危大工程公示牌信息未更新。
8.个别施工单位安许证预警(A证人员不足,应2人,实际1人)。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实测实量:个别项目局部楼梯梯板厚度不足。
2.钢筋工程:个别项目箍筋肢数与设计不符;个别项目的个别箍筋一端无弯钩或弯钩不足135°;多个项目的节点加密箍少设;多个项目钢筋未按整治要求未绑扎到位(如楼板钢筋保护层垫块少设或漏设、梁底纵向钢筋杂乱且未固定、梁侧竖向钢筋交叉点未满扎等);个别项目局部竖向分布筋间距实测约250mm(设计要求200mm)。
3.混凝土工程:多个项目的个别柱根、梁、剪力墙、梯板混凝土局部存在疏松、漏浆、蜂窝、麻面、露筋、夹渣、胀模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个别项目墙柱根部错台;个别项目剪力墙砼缺陷擅自修补。
4.砌体工程:个别项目局部墙体表面反碱;个别项目墙体拉结钢筋未做拉拔试验;个别项目砌体临时施工洞口未设拉结筋;个别项目构造柱顶部箍筋数量不足;个别项目构造柱蜂窝麻面且露筋;个别项目局部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砌体存在透缝);个别项目砌体(消火栓箱后侧)挂网搭接长度不足。
5.渗漏水:个别住宅项目顶层楼中楼局部板底、个别项目屋面板、个别项目地下室顶板、个别项目地下室外墙存在渗漏处理痕迹。
6.安装工程:个别项目厂房屋面检修梯未接地;个别项目铝合金外窗止水坎不符合要求,与附框间隙过大。
7.消防工程:个别项目个别安全玻璃阻燃性能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电动挡烟垂壁联动测试卡涩、挡烟垂壁底口标高与设计不符;个别项目防火门处变形缝未防火封堵或封堵材料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吊顶局部基层使用阻燃板。
8.幕墙工程:个别项目幕墙局部方钢与竖向龙骨焊接处腐蚀严重。
9.钢结构工程:个别项目玻璃雨棚钢构做法与设计不符,未设金属预埋件。
10.栏杆栏板:个别项目栏杆扶手后置埋件与设计不符。
(三)施工安全及消防防火
1.模板支撑:多个项目未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竖向斜拉杆、抱柱固结点;个别项目满堂架未设置水平剪刀撑;个别项目立柱与水平拉杆连接插销未连接牢固;个别项目梁底立柱横向间距大,偏心受力;个别项目高低跨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加强拉杆。
2.脚手架:多个项目存在安装完毕后受力杆件的个别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的情况;多个项目扫地杆被拆除未及时恢复;个别项目外架暂无法设置连墙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抛撑;个别项目局部连墙件数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装饰架临时连墙点有拉无顶;个别项目立柱与水平拉杆连接插销未连接牢固;个别项目悬挑钢梁上拉斜杆与悬挑钢梁的连接插销未安装到位;个别项目外架未采用挂扣式脚手板,也未按省标要求每5跨设一道水平斜杆。
3.高处作业及防护:个别项目局部外架、电梯井脚手架边缘与建筑物间距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楼梯段边及楼梯转台侧面洞口、个别项目挡土墙顶、个别项目首层中庭处、个别项目临空面反坎高度不足处、个别项目不上人绿化屋面等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刚度不足;个别项目电梯卸料平台底层无硬防护;个别项目卸料平台与吊笼间隙过大;个别项目门式脚手架无防护栏杆。
4.施工用电:个别项目电动工具未使用末级箱;个别项目临时用电个别线路采用两芯线;个别项目临时电缆铺设超过30m;个别项目配电箱内线路未标识到位;个别项目抽水泵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个别机械设备接地与接零混用;多个项目的个别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手持冲击钻、高压冲洗机等)无PE线;个别项目个别施工机具(如路面切割机、打夯机)使用倒顺开关。
5.塔式起重机(含起重吊运):个别项目现场使用钢筋伞状吊运材料、个别项目使用编织袋吊运物料、个别项目散装物料未使用合格料斗吊运;个别项目吊具使用绑扎绳扣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吊斗的钢筋生锈严重或断丝、绳扣磨损严重;个别项目塔吊主钢丝绳排列不整齐。
6.消防安全:个别项目临时消防车道未标识;个别项目现场多处存在烟头或工人现场抽烟;个别项目正式消防系统未启用临时消防水,作业点未配备灭火器;个别项目临时消防水泵流量达不到36m³/h;个别项目现场未配备水带、水枪;多个项目灭火器未定期检查、个别灭火器失效;个别项目吊顶轻钢龙骨热切割动火作业审批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可燃垃圾(可燃木头、纸皮)未及时清运;个别项目外架个别安全立网为非阻燃品。
7.机械设备安全:个别项目木工锯台未设防护罩;个别项目施工机具(如砂浆搅拌机、登高车)防冲顶限位、高度限位等安全装置失效或缺失;个别项目施工机具(如砂浆搅拌机、静压桩机)钢丝绳断丝、变形、无保养;个别项目施工机具(如磨砂机)传动装置无防护措施;多个项目机具(如叉车、电动车、搅拌机)无验收、维保记录,未张贴操作规程。
8.有限空间:个别项目有限空间辨识不准确,作业制度不完善,风险辨识针对性不足;个别项目警示标牌未设置于预留出入口处(如地下水池);个别项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非泵吸式,检测记录数据不正确;个别项目地下室地坪油漆施工油漆味重未通风。
9.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个别项目架体上堆放较多材料和建筑垃圾。
10.高处作业吊篮:个别项目吊篮与外架安全距离不足;个别项目现场加固与方案不符。
(四)扬尘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
1.围挡:个别项目局部围挡破损未及时修复;个别项目围挡上未设置公益广告或公益广告破损未及时修复;个别项目围挡存在小广告未及时清理;多个项目围挡脏污未及时清理。
2.大门及洗车台:个别市政项目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台、沉淀池;个别项目出入口未常备冲洗设备;个别项目洗车台有少量杂物未及时清理。
3.喷淋喷雾系统:个别项目未按应急响应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段内及时开启喷淋喷雾系统;个别项目围挡喷淋系统局部未及时设置;多个项目未按要求在搅拌机防护棚顶部、已达最终高度外架顶部、悬挑架底部设置喷淋设施;个别土方施工区域未加强雾炮、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
4.扬尘控制:多个项目场内临时道路未固化或硬化;多个项目的钢筋场、硬化道路、硬化场地存在积尘、浮土;个别项目裸露地块、砂堆、建筑垃圾未100%覆盖。
5.垃圾处置:多个项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覆盖。
6.其他:多个项目场地局部积水、积泥;个别项目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
(五)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
本阶段检查中未发现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方面问题。
(六)合同履约检查
本阶段合同履约方面检查中发现1个项目存在“工人未在省平台上登记实名信息”问题,详见附件3。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质量安全问题对集美新城西亭学校等26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对26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140.00分,对23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86.4分,合计记分226.40分,详见附件1。
2.因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问题对集美区J2025P01地块商住项目A3地块工程等33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及施工围挡设置要求,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督促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对巡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通报。
附件:1.2026年1-2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2.2026年1-2月份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巡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6年1-2月份合同履约检查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6年3月3日
(联系人:刘诗苑,联系电话:0592-607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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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办、区环委办、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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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
2026年3月3日印发 |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