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在建农房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公布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井架物料提升机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5〕5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规范物料提升机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在全区开展农村自建房井架物料提升机专项排查整治,现向社会公布集美区在建农房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隐患举报电话举报方式,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凡发现农村集体土地上在建房屋井架物料提升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统称举报人)都有权进行举报。
(一)违规载人,未在显著位置悬挂“严禁载人”的警示标识;
(二)地面进料口防护,未按规定设置围栏净高度1.8米以上的防护围栏;
(三)违规装载超出吊笼空间限制的超长物料或存在超载运行行为;
(四)附墙架或缆风绳的设置位置、方式及牢固度,不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附墙架间距及自由端高度大于 6 米;
(六)防坠安全器在有效标定期限内;钢丝绳存在断丝、磨损、变形等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
二、举报方式
部门 |
举报电话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时间) |
杏林街道 |
6286155 |
灌口镇 |
6367063 |
后溪镇 |
6269087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6212530 |
三、保密规定
受理部门应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随意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