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4-06102 生成日期 2024-12-23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集住建建〔2024〕82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食品安全、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评价暨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附件:1.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2.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3.2024年11月份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主要存在问题一览表4.2024年11月份通报表扬项目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食品安全、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评价暨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23 08: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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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察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区质安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集建建〔2024〕25号)、《关于开展在建工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集住建建〔2024〕13号)、《关于开展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集住建建〔2024〕4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大工程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高空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全治理专题行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海砂整治、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巡查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16个工程项目,其中市政工程1个、房建工程15个。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等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防汛防台、有限空间、消防防火、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等管理措施。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落实相关文件和工作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深基坑、高边坡、有限空间、模板支撑、作业脚手架(含高空作业吊篮、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燃气、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的个别备案人员对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如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械员);个别市政项目结构验收(如雨水箱涵结构)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未到场;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个别项目经理未参加塔吊四方验收;个别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安全员(谢某)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的情形。

  2.个别项目安全日志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如公司检查情况、主管部门检查情况、班前作业人员情况不明确、代签字、多名安全员未独立记录)。

  3.个别项目质量安全交底人员签字不齐。

  4.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在3日内签署材料报审回复意见(如9月21日、9月27日钢筋报审)。

  5.个别项目未留存纸质版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交货检查记录影像资料不全;个别项目部分试块标签的试块类别信息未填写、人员未签字;个别项目部分砼同条件试块未放置构件原位。

  6.个别项目室内电梯正在安装,但无法提供安全设施移交手续。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实体抽测:个别市政项目路面层压实度监督抽测不合格3处。

  2.混凝土质量:多个项目的个别梁、柱、剪力墙、梯板混凝土局部存在疏松、漏浆、蜂窝、麻面、露筋、夹渣、爆模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个别项目混凝土浇捣控制不佳,柱C45砼流向梁C30,应报设计复核确认;个别项目柱头垃圾未清理。

  3.钢筋安装:个别项目梁箍筋不足;个别项目局部梁板抗扭腰筋一端未锚固,板负筋踩踏下沉应调整;个别项目个别柱筋一侧边筋设计3Φ25,现场为3Φ22;个别项目个别梁弯锚设计87.5cm,实测73cm。

  4.砌体:个别项目梯间一墙体墙长超长(5.1m)构造柱漏设;个别项目窗间构造柱插筋漏设;个别项目卫生间降板墙体基础未素砖墙基。

  (三)施工安全及消防防火

  1.模板支撑:个别项目未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竖向斜拉杆、抱柱固节点;个别项目装饰线条挑板立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未设置双立杆)。

  2.脚手架:多个项目局部连墙件垂直间距大于4m未设置抱柱固结点或固结点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存在安装完毕后受力杆件的个别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的情况;个别项目外架及施工电梯卸料平台连墙件漏设;个别项目外架与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相连;个别项目落地架个别扫地杆漏设;个别项目个别悬挑钢梁外端未设置上拉钢丝绳;个别项目盘扣式外架采用冲压式脚手板(非挂扣式)底部未设水平斜杆、立杆接长接头未设置防脱插销;个别项目个别扣件式剪刀撑斜杆未与相交的立杆或横杆伸出端扣接,个别项目未按要求设置扣件式剪刀撑。

  3.高处作业及防护:个别项目高处作业简易平台脚手板未固定、护身栏不牢固;多个项目架体与建筑物结构间距大于15cm未设防护措施;个别项目距坠落基准面大于2m的脚手板层未设置内侧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防护门不严密;个别项目室内电梯井门栅固定不牢固、井内无水平防护;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轿厢与卸料平台间隙过大、箱顶防护围栏不牢靠;个别项目个别单位工程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

  4.施工用电:多个项目个别施工机具(如空压机、切砖机、钢管切割机、钢筋场弯曲机、手持电工工具等)无PE线、钢筋场设备外壳TN与TT保护接地混用;个别项目个别施工机具(如砂浆搅拌机)未设置专用单机箱;个别项目个别施工机具(如抽水泵、雾炮机)配电箱开关与电缆不配套,电缆线径偏小;个别项目潮湿场所个别用电设备未使用动作参数为15mA的漏电保护器、个别漏电保护器失效;个别项目梯间临时照明不足。

  5.塔式起重机(含起重吊运):个别项目无法提供天然基础无沉降观测记录;个别项目未对塔吊操作工开展高压防护针对性交底;个别项目吊斗吊具不符合要求(箍筋吊运未采用料斗,用编织袋吊运材料、料斗钢丝绳生锈严重等);个别项目附着拉杆垃圾未及时清理;个别项目驾驶室监控显示器已拆除。

  6.施工升降机:个别项目基础积水严重;个别项目未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或操作工未录入人脸识别信息。

  7.消防安全:普遍存在工人在现场抽烟且烟头随意丢弃的现象;多个项目灭火器无巡检记录;个别项目局部灭火器设置不足;个别项目临时消防立管未上主体,水枪水带未配备;个别项目临时消防泵无备用水泵或水泵流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临时消防泵电源未从进线开关前端接出;个别项目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欠缺。

  8.机械安全:个别项目施工机具(搅拌机)未按机械设备有关规定做好保养维修;个别项目施工机具(搅拌机)钢丝绳断丝严重、控制箱箱门缺失;个别项目小型机械(曲臂登高车)查验合格证但未挂牌;个别项目木工圆盘锯防护罩形同虚设。

  9.有限空间:个别项目有限空间风险辨识针对性不足、制度不完善或针对性不足、人员培训资料不齐全;个别项目应急救援器材无台账或配备不足;个别项目现场有限空间(地下水池)入口防护不足、警示牌不足。

  (四)扬尘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

  1.大门及洗车台:个别项目次大门无洗车台、无冲洗设备;局部围挡缺失未修复;个别项目车辆出场冲洗不彻底,有明显渣土外带痕迹。

  2.扬尘控制:多个项目钢筋场、硬化道路、硬化场地存在积尘;个别项目裸露地块、砂堆、建筑垃圾未100%覆盖;个别项目土方作业未按照要求开启喷淋雾炮加强降尘;个别项目排水沟积泥积尘未清理。

  3.喷淋喷雾:个别项目未按要求对搅拌房、已达最终高度外架顶部设置喷淋设施;个别项目未按应急响应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段内及时开启喷淋喷雾系统。

  4.其他:个别项目材料堆放杂乱。

  (五)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

  本阶段检查中未发现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问题。

  (六)合同履约检查

  本阶段检查中未发现合同履约方面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质量安全问题对厦门科鑫电子有限公司二期厂房等16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对16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69.00分,对15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45.80分,合计记分114.80分,详见附件1、2。

  2.因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问题对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项目等26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详见附件3。

  3.在11月7日市对区扬尘考评中瑞川复材科技厂区项目存在“防尘降尘设施未有效使用;围挡破损未及时修补;日常保洁制度未落实,场地存在较厚浮土积尘未及时处置”等问题,并在12月11日厦门晚报“曝光台”中通报批评;在11月12日扬尘联合督导中尚满科技产业园项目存在“围挡喷淋在规定时段未开启;土方作业未开启移动雾炮降尘;未施工区域大面积渣土未覆盖完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主要道路未硬化完全;场内道路积尘严重,易引发扬尘污染”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分别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瑞川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尚满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泓兴业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安溪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皆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记信用监管行为批评类P6档次(文明施工)各一次。

  四、通报表扬

  11月7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区管在建工地进行网格精细化管理考评中,闽长鹭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取得88分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厦门市闽长鹭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3家次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各记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文明施工)1次,详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及施工围挡设置要求,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督促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对巡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通报。

  附件:1.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2.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

  3.2024年11月份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主要存在问题一览表

  4.2024年11月份通报表扬项目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刘诗苑,联系电话:0592-6076641)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办、区环委办、市住建局。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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