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4-06020 生成日期 2024-12-06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集住建建〔2024〕67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整改的通知
内容概述: 我局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司建筑业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你司需在期限内配齐各项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并将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证书网查截图、简历表、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和系统内信息截图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11:23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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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监督检查和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有关要求,我局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司建筑业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等资质所配备的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截至12月30日。你司需在期限内配齐各项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并将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证书网查截图、简历表、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和系统内信息截图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4楼422,收件联系人:小卓 6282512)。

  整改期间,你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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