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入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厦府办规〔2024〕10号)有关要求,为着力推动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提升我市居民居住品质水平,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绿色环保家居消费,经研究,现组织开展集美区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参与企业的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自愿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的注册地在集美区的家装厨卫建材生产或销售企业、家居卖场等。
二、申报范围
家装建材类:瓷砖、石材、木地板、涂料、电线电缆、开关面板、集成吊顶、石膏板、龙骨、灯具、门、窗、楼梯、墙纸墙布、管件、粘接剂(含瓷砖胶、美缝剂)、水泥、砂石等18类产品。
水暖五金类:水龙头、淋浴器、挂件、水槽、落水、晾衣架等6类产品。
卫浴洁具:浴室柜、面盆、洗衣池、清洗池、坐便器、淋浴房、浴缸等7类产品。
家装厨卫家具:橱柜、衣柜、储物柜、书柜、电视柜、整体定制柜、窗帘、床、床垫、沙发、桌椅、梳妆台、屏风、床上用品等14类产品。
以上均为非智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处房产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
三、申报企业条件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质检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1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3.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2-4个月的垫资能力;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和制度规范。
4.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巡查和监管。
5.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的产品应符合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有利于提升家庭居住品质。
四、报名须知:
1.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相关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原件提交到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经过初步资料审核合格的企业,将组织对其进行线下实地门店的考察,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才予以推荐公示。
3.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厦门银联)完成企业入网对接。
4.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需开具有效发票。
5.报名材料:
(1)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集美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4)企业在厦直营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2023年度、2024年1-9月销售额(纳税申报表);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集美新城诚毅大街1号楼813建管科(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联系人:庄晓康,联系电话:6258892。
附件:1.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参与企业承诺书
3.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
置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完成版)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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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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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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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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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厨卫经营销售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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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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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9月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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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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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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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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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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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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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司将按照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相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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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住建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附件2
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
补贴活动参与诚信承诺书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我司申请参与2024年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司保证提供的商品名录、活动销售台账以及发票(开票对象为购买方个人并体现真实姓名、开票金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备注商品品类及能效)等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需用指定申报邮箱发送)。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或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
二、我司承诺明确公示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任何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变相加价行为。同时,我司承诺做好活动宣传及引导工作,保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三、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处房产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我司保证具备2-4个月的垫资能力,同意按照事后结算模式申请补贴资金,最终结算补贴数额以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最终的确认结果为准,结算周期按照财政拨款情况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我司承诺积极配合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结算审计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向审计单位开放企业内部财务权限供审计单位核查,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复制2024年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全部台账及财务凭证等。
四、如发生消费者退款退货情形,我司承诺不申报或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五、我司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完成对接,积极配合开展活动的落地宣传及推广工作。若发生舆情事件,及时联系贵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置,避免不良影响扩大化。
六、我司将坚守诚信经营原则,绝不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以骗取补贴资金,绝不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
七、我司承诺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品质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附件:申报信息表
承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活动联系人: 企业活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申报信息表
1、具体申报人员信息如下:
姓名 |
手机号 |
身份证号 |
指定申报邮箱 |
注:①如企业安排多名申报人员,可自行加行填写。 |
2、企业补贴资金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注:请务必多次确认,切勿填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