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房租赁〔20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现对兴亚泰二期厂房1等一个区级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申请主体 |
用地性质 |
拟改建建筑面积(m2) |
1 |
兴亚泰二期厂房1 |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路151号 |
厦门市兴亚泰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
工业 |
5225.79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2-6223107。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