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1-02912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集美长途汽车站与杏林汽车站终止营业的公告
内容概述: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民众的出行方式已有多种选择,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对长途车辆出行的需求日益减少。集美长途汽车站与杏林汽车站于2021年 9月 16日向我单位商询终止运营事宜,拟于2021年 12月 16日递交终止运营告知书,现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客运站终止经营前15日向社会公告。
关于集美长途汽车站与杏林汽车站终止营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5: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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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民众的出行方式已有多种选择,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长途车辆出行的需求日益减少。

  集美长途汽车站与杏林汽车站于2021年9月16日向我单位商询终止运营事宜,拟于2021年12月16日递交终止运营告知书,现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客运站终止经营前15日向社会公告。

  鉴于目前岛外各区均无设置长途汽车站,有需求的乘客请前往梧村、枋湖长途车站乘车。

  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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