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区审改办审核确认,我局明确权责事项共265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处罚8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5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其他权责事项60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情况等致我局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认后再及时调整并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权责事项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