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1200-2019-02180 生成日期 2019-10-08
发布机构 区建设与交通局 文 号 集建质字〔2019〕2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建筑施工“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质量月大检查、消防防火检查、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评价暨2019年9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二、主要存在问题(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1、个别项目施工或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建筑施工“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质量月大检查、消防防火检查、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评价暨2019年9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09 09:0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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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质安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3号)、《关于印发〈集美区建设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10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20号)、《-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22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23号)等工作要求,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质量月大检查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创卫生城市及食品安全检查、防汛备汛检查、扬尘污染督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共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17个工程项目,均为房屋建筑工程。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消防防火、防汛备汛、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等管理措施,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模板工程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实名制管理、扬尘控制文明施工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施工或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2、个别项目多个项目个别备案人员对施工现场状况不了解。

  3、个别项目个别班组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

  5、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按闽建办建〔2017〕55号文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平行检验。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多个项目主要受力构件存在蜂窝、孔洞或露筋、裂缝等外观质量缺陷。

  2、个别项目柱节点加密箍设置不足,个别项目梁拉筋间距过大,个别项目腰筋锚固长度不足。

  3、个别项目楼梯梯板或楼板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项目剪力墙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4、个别项目个别位置砌体存在瞎缝。

  5、个别项目规格为300mm桥架厚度达不到规范要求;个别项目40mm*4mm镀锌扁钢部分规格为35mm*3.5mm。

  6、个别项目局部天棚裂缝渗水。

  7、个别项目个别户型入户200蒸压加气砼填充墙,变更为100mm蒸压加气砼及100mm钢筋砼墙,未提供有效变更手续。

  (三)消防及施工安全

  1、模板支撑:个别项目扣件扭力矩达不到65N·m对接扣件破坏;个别项目可调螺杆直径小于36mm;个别项目存在支撑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满设;个别项目剪刀撑未与所有立杆扣接。

  2、脚手架:多个项目扣件初始扭力矩不足40N·m;个别项目连墙件漏设或被拆除;个别项目个别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个别项目层高超过4m的未设未抱柱加强措施;个别项目个别横向扫地杆漏设。

  3、施工用电:个别项目个别用电工具未设置PE线;个别项目个别用电设备未设单机箱;个别项目个别电箱内漏电保护器失效。

  4、防护:个别项目管道井只设立面防护、未设置水平防护;个别项目外架距主体大于15cm无防护;个别项目电梯井口临边作业处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夹层楼梯无临边防护。

  5、施工升降机:个别项目个别标准节螺栓严重松动;个别项目左笼超载控制装置失效;个别项目电梯操作智能系统未设置;个别项目主体施工至6层未安装电梯。

  6、塔式起重机:个别项目塔吊过渡节局部裂焊;个别项目塔吊无电铃;个别项目塔吊标准节螺栓严重松动;个别项目塔吊主卷扬机钢丝绳排绳不整齐;个别项目塔吊标准节日期标注不规范、不清晰;个别项目塔吊附着未安装内撑杆。

  7、消防安全:个别项目楼层水枪水带结合口为DN50,但消防立管结合口为DN65,不匹配;个别项目厂房体量大于3万立方未设置临时消防水系统。

  8、高空作业吊篮:个别项目个别吊篮吊篮安全锁未固定牢靠用钢丝绑。

  (四)渣土及扬尘污染整治

  1、个别项目外架顶部未设喷淋设施。

  2、个别项目搅拌房未按要求设置喷淋喷雾及防尘帘。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积尘。

  (五)食堂食品安全

  本阶段检查的项目中食堂食品管理较为到位,未发现可记分问题。

  (六)合同履约检查

  本阶段检查的大部分项目合同履约较为到位,其中6个项目分别存在未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劳务作业人员退场时未签署“退场确认书”、未与自行雇佣的劳务作业人员在进场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详见附件3。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模板支撑顶托材料不符合要求、扣件破坏扭力矩不符合要求对集美区老年人养护中心工程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

  2、对IOI棕榈城(2012JP01地块)D4及D5地块工程等16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

  3、9月8日在区环保委第三方巡查时发现,该项目车辆进出工地未冲洗干净,污染外部道路。经研究决定, 对富春通信厦门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文明施工)。

  4、9月22日我市启动轻微污染空气一级应急响应(控臭氧)期间,经区质安站多次督促,仍在区环保委第三方巡查时发现该项目仍在进行土方开挖、运输,未按规定暂停使用勾机、土方车等燃油工程机械。经研究决定,对IOI棕榈城(2012JP01地块)D2子地块基坑支护及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文明施工)。

  5、厦门恒大帝景首期一标段(6-7号楼及地下室、独立商业1、独立商业2)、厦门恒大帝景项目首期二标段(1-3号、5号楼、综合楼11、12号楼及地下室)、厦门恒大帝景项目二期(地块四)Ⅰ标段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小业主使用。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3档次一次(质量管理)。

  6、本阶段结合各类检查及监督过程,对17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监管记分256.04分,对17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监管记分169.80分,合计对记分425.84分。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等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情况,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主体应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安部分修订)》(厦建工〔2015〕1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37号)、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3号)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关于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的通知》(厦建工〔2014〕11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一:2019年9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巡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2019年9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

  附件三:2019年9月份合同履约检查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印发

  (联系人:王志端,电话:6281533,传真:625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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