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何东宁区长在2017年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我局决定开展廉政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2017年区委组织开展了首轮巡察工作,巡察中发现了很多问题,请各单位对照何区长讲话中指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对照查摆,针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项目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侵吞、挪用专项经费、专款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发放、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公车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公款旅游、是否违规接待、个人事项报告是否到位、是否违规因私出国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堵住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思想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5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表,报送综合科林辰东。
附件:集美区建设局廉政工作对照自查自纠情况表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张永桥,联系电话:607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