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省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闽汛电〔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市政工程设施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防汛备汛工作;二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深入排查处治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三要做好应急工作保障,特别是物资、人员保障要到位,要加强汛期的值班备勤,确保汛期安全。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省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闽汛电〔2015〕18号)
集美区建设局
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刘翔,联系电话:05926075955)
集美区建设局 |
2015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