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31日对长期无法联系、脱离监管的厦门市欧龙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进行拟撤销许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该撤销许可进行陈述、申辩,亦未收到听证申请。
现我局正式做出《撤销厦门市欧龙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许可证决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下许可证一律失效,不得再以被撤销许可的名义从事职业中介、人才推荐、招聘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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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构地点 |
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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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欧龙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5号207之三 |
(闽)人服证字〔2022〕第02050004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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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三千汇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06号 (F19栋)401-5单元 |
(闽)人服证字〔2023〕第0205001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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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智明和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63号(C05)502-1单元 |
(闽)人服证字〔2023〕第0205002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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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热传波新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015号401-3单元 |
(闽)人服证字〔2024〕第0202006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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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才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59号4层02单元之三十五 |
(闽)人服证字〔2024〕第02050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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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厦门星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67号1201-6单元 |
(闽)人服证字〔2025〕第020500071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