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福荣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我局社会保险中心作出《责令偿还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书》(厦集社保催通〔2025〕1号)。经采取直接上门、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因你公司已不在登记的住所地,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偿还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书》(厦集社保催通〔2025〕1号),内容如下:
你单位因未按规定为职工何永飞(身份证号131126199603******)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其发生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后,未依法支付应由你单位承担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经工伤职工申请,2025年9月28日,我局已依法催告你单位限期支付相关待遇,但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12月16日,我局社会保险中心已依法先行向何永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5,532.00元。现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偿还上述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35,532.00元。逾期不偿还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将在未还款金额的基础上加收逾期利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采取下一步法律措施。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4楼448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2-6076732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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