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3-1008-2025-06178 生成日期 2025-08-18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厦集人社监令字〔2025〕24号)的公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厦集人社监令字〔2025〕24号)的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厦集人社监令字〔2025〕24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5:4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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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范求亮的社会保险费为其依法补缴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22928.62元(含单位应缴15799.41元、个人应缴7129.21元,未含滞纳金,实际应缴金额以补缴当日税务部门计算结果为准)。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厦集人社监令字2025〕24号)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公告送达

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劳动监察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0楼1007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92-6192099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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