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健全登记制度,拟订和实施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相关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承担区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参与拟定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全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按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学岗位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其他非教学岗位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包括3个科室,人员编制数是8,在职人数是8。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主要任务是: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抢抓各项任务指标,“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全面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破解人才支撑难,实现引才育才四个突破。一是高校毕业生留集率的突破。针对高校毕业生对辖区企业和就业政策不熟悉的问题,宣传宣讲上,发挥好高校就业指导专家团的宣传作用,将辖区产业和就业政策融入大学课堂,加大对大学生从入学到就业全过程的宣贯;岗位供给上,计划打造30家左右优质的实习实训基地,成批次组织4000人次左右辖区高校毕业生到基地实习实训;活动组织上,结合21个创新共同体,探索利用就业信息平台实现辖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岗位定阅式自动、精准推送,推动揽才载体“多元化”,做优“大学生竞聘大赛”“青春夜市、才聚集美”等系列引才推介活动,力争留集率达到14.5%。二是腰部人才引育方式的突破。摸清底数,依托人力资源中心开展辖区“3+1”主导产业企业腰部人才摸底,搞清腰部人才的数量规模、薪资水平、需求数量等情况。给足政策,积极做好腰部人才引聚和促进辖区高校毕业生留集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激发企业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人才引聚的积极性,力争引入100名左右的腰部人才。深挖人才,用好辖区现有2家厦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企业资源,力争在2025年度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选实现“零”的突破。三是台湾人才引进渠道的突破。匹配供需,探索引进知名台湾人力资源机构,鼓励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台湾办事处,定向匹配在集台湾青年大学生就业岗位需求。实地实习,在市人社局的政策支持下,争取发挥台青实习实训基地作用,组织对台湾青年、大学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台湾大学生来集实习见习及参加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科创研学营等系列活动,力争在台胞参评金蓝领人才实现“零”的突破。四是国际化人才留在集美的突破。筹建外国人才服务站,依托人力资源中心,在软件园三期筹划成立外国人才服务站,为留集外国人才提供生活保障、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运行金砖人才学院,在争取科工部金砖人才培训中心落地集美的基础上,推进金砖人才学院实体化运用。向上争取项目,组织辖区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参与教育部“春晖杯”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并争取入选项目对接会,努力推动市人社局承办的省级、市级活动“集美行”,力促海外留学人才与辖区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出台政策加持,参考兄弟区对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鼓励政策,建议区委人才办牵头出台集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加持政策。激发青年人才潜力,积极发动辖区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申报“雏鹰计划”,探索出台相关政策机制予以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激发青年人才专业潜力,拓展人才发展空间。
(二)聚力破解招工难就业难,开展就业服务平台四项探索。一是探索建设全市首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市场。把零工市场、人才驿站、就业指导站等相关功能融合,拓宽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范围,打造全市首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市场。二是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的零工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线上零工平台功能,满足“一键匹配,自动送、即时快招”需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线下零工市场,每个镇(街)选取1-2个区位优势好的村(社区)建设更多零工服务站点。三是探索搭建就业对接信息平台。联合科工局、CDP集团加快搭建集美就业信息数据库、公共就业互联网和服务管理局域网、“互联网+”业务经办平台、公共招聘和大数据监测应用平台于一体的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就业政策实施、就业服务和招聘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的全程精准化、信息化。四是探索优化人力资源产业园布局。依托厦门北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入厦人才服务第一站品牌”;积极筹建软件园三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聚力破解纠纷化解难,创新劳动纠纷调处四项机制。一是创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拟对标区级综治中心,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法律援助咨询室、速裁庭“两室一庭”,打造整合投诉受理、简易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多模块一站式调解中心,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渠道。二是推行劳动纠纷分级分类化解机制。落实治欠工作属地管理职责,积极推动涉案5千元以下的五小企业劳动纠纷案件由各镇街综治中心统一收案、调解,推进各镇街劳动纠纷基层调解组织实体化运作。在区劳动仲裁院设立速裁庭,依规程对八类简单类案件实行收案分流、简易开庭,探索要素裁决,压缩办理时限,有效提高案件处理流转工作效率。三是数字赋能劳动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扩大数字庭审、信息送达的覆盖面,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全面推开实体化运行岛外首个自助式收案机,探索形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自助收案、在线调解、数字庭审、要素裁决、电子送达的新工作模式。四是形成常态化送法进企机制。与宣传部、统战部、商会、工会、商务、科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加强对中小企业规范用工的指导,每季度组织青年仲裁员、监察员深入园区、协会等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公益宣讲,形成常态化的送法进企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内部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为1087.8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8.11万元,增长23.6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8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为1087.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8.11万元,增长23.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99.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0.63万元,公用支出28.84万元;
2.项目支出588.3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7.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8.11万元,增长23.65%,主要是由于区监察大队单位撤销后部分人员、专项经费由局机关编列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8.37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工作经费、招聘费用、购买服务经费、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保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50万元。主要是用于劳务基地、对口帮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方面接待活动预期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13.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1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087.8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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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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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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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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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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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2.01 |
九、其他收入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5.83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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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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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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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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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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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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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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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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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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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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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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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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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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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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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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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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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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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87.85 |
本年支出合计 |
1,087.85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终结转结余 |
|
总 计 |
1,087.85 |
总 计 |
1,087.85 |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部门(单位)编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合计: |
|
1,087.85 |
1,087.85 |
1,087.85 |
|
|
|
|
|
|
|
|
|
|
|
|
|
|
114 |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87.85 |
1,087.85 |
1,087.85 |
|
|
|
|
|
|
|
|
|
|
|
|
|
|
1140010 |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87.85 |
1,087.85 |
1,087.85 |
|
|
|
|
|
|
|
|
|
|
|
|
|
|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3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 |
非财政拨款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1,087.85 |
1,087.85 |
499.48 |
588.37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2.02 |
1,072.02 |
483.65 |
588.37 |
|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944.32 |
944.32 |
355.95 |
588.37 |
|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55.95 |
355.95 |
355.95 |
|
|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8.37 |
588.37 |
|
588.37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27.70 |
127.70 |
127.70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98 |
90.98 |
90.98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48 |
24.48 |
24.48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2.24 |
12.24 |
12.24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83 |
15.83 |
15.83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83 |
15.83 |
15.83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48 |
10.48 |
10.48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35 |
5.35 |
5.35 |
|
|
|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
一、本年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87.8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2.01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5.83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四)预备费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
|
|
|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087.85 |
支出总计 |
1,087.85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5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合计: |
|
1,087.85 |
499.48 |
470.63 |
28.84 |
588.37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2.02 |
483.65 |
454.81 |
28.84 |
588.37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944.32 |
355.95 |
327.11 |
28.84 |
588.37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55.95 |
355.95 |
327.11 |
28.84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8.37 |
|
|
|
588.37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27.70 |
127.70 |
127.70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98 |
90.98 |
90.98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48 |
24.48 |
24.48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2.24 |
12.24 |
12.24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83 |
15.83 |
15.83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83 |
15.83 |
15.83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48 |
10.48 |
10.48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35 |
5.35 |
5.35 |
|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公开06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合计: |
|
499.48 |
470.63 |
28.84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79.66 |
379.6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2.92 |
42.92 |
|
30102 |
津贴补贴 |
97.47 |
97.47 |
|
30103 |
奖金 |
93.09 |
93.09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4.48 |
24.48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2.24 |
12.2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48 |
10.48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35 |
5.35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1 |
1.31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6.52 |
26.5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5.80 |
65.8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92 |
1.08 |
28.84 |
30201 |
办公费 |
4.71 |
|
4.71 |
30207 |
邮电费 |
2.00 |
|
2.00 |
30211 |
差旅费 |
4.00 |
|
4.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50 |
|
0.50 |
30226 |
劳务费 |
2.88 |
|
2.8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30 |
|
0.30 |
30229 |
福利费 |
1.45 |
|
1.45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0.00 |
|
1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8 |
1.08 |
3.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9.90 |
89.9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9.00 |
19.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90 |
70.90 |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0.50 |
|
|
|
|
0.5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8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
|
|
|
|
|
|
|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部门(单位)编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资金性质 |
转移支付类型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2025年无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