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单位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对镇财政体制。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预算调整建议和区本级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财政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四)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区国库业务,指导全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
(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外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性债务计划及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融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融资计划。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规章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设置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单位总资产及总收入进行确认。建立健全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信用信息的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会计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十)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承担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四)制定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建立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十五)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并组织执行。依法对镇(街)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六)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探索分类改革、发展、监管、定责、考核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指导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及相关地方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金融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金融服务业产业群建设。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并定期报告。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九)联系、协调地方金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机制。
(二十)指导、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依法依规负责区属控股(参股)金融企业管理(涉及中央事权和财政部门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事项除外)。负责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具有融资性功能地方企业的监测评价工作。
(二十一)协调、推动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推进全区企业改制上市(含新三板挂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股权投资业(基金)发展。承担创业投资企业监管工作。
(二十二)负责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殷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实施监管、服务和风险防范处置。
(二十三)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二十四)牵头落实地方金融稳定有关工作。协调、配合中央驻厦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推动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二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六)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二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围绕党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将中央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履行好,协调、配合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区政府、区财政局等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办公用房和自管公房的统一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单位包括4个科室,人员编制数是14,在职人数是13。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单位主要任务是: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财政资源系统统筹、财政支出降本增效、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动财政国资金融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扩财源、促改革,在聚财管财上增实效
一是积极谋划税源建设。锚定“十五五”开年区级财政收入增收目标,充分利用协税护税分级机制和财政金融国资协调机制,全力抓好各阶段收入组织任务。建立分行业区级税收收入调度机制,掌握电商等重点税源企业情况,全力提升产业税收规模。大力招引股权投资及金融类企业,提升基金财税贡献规模,持续壮大股权财政。全面深挖经营性资产,探索引入京东、阿里等平台开展资产线上拍卖,推动突破成片安置房处置政策障碍,研究数字资产转化,推动经营财政取得成效。精准策划土地出让规划,加大土地招商推介力度,推动落实成熟地块出让,稳住土地财政基本盘。二是推动支出降本增效。结合市级降本增效举措,出台我区支出进一步降本增效措施。2026年预算,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原则上压减10%以上。制定新一轮区内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打破现有固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格局,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效。优化城市维护领域管养标准,推动城市维护领域精细化管理。三是深化科学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项目分级分类保障清单,推动预算评审提质扩面。拓展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领域,推动乡村振兴、大型活动领域竞争性分配评审落地。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选取民生等领域制定支出标准,并推动系统化运用。改革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实现镇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理顺区和镇财政分配关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深度推广成本绩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挖掘财政节支潜力。四是强化政府债务全流程管理。优化项目储备申报,调整优化专项债券包装方式,推动项目部门吃透专项债券政策,聚焦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关键领域,有针对性策划新基建、新能源、科技创新、产业领域的小范围专项项目。优化收益平衡方案,合理测算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探索多元化收益来源,充分挖掘项目直接或间接收益,有节奏有计划利用存量土地出让收入,提高项目收益的真实性、明确性、合理性,确保专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达到要求。
(二)围绕优联动、强赋能,在财金协同上显成效
一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丰富“股+债+租+投+保”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多元信贷为核心、资本上市为两翼、创投和私募为加速器,多措并举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多元协同打造接力式金融服务对接平台,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工改、村集体项目领域,盘活及挖掘存量资产及市政资源,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资产资源运营新业态,构建“重点项目+部门+多元金融矩阵”接力式对接平台。探索“信贷+”产品创新,如“信贷+股权”“信贷+担保”“信贷+增信”“信贷+保险”,为辖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二是加强企业上市服务。推动企业挂牌新三板,股债联动赋能并购。联合境内外交易所、金融服务机构,以“精准滴灌+全程加速”为目标,提升上市服务效能,推动重点优质企业更快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聚焦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核心技术的高潜力企业,建立“新三板储备库”,推动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导企业向上争取进入创新层,为北交所上市储备“后备军”。探索“股债联动+并购重组”模式,聚焦“强链补链”核心目标,通过“并购贷+并购基金”等股债联动模式,为上市公司构建资金支撑,并协调优质科技企业资源、项目对接,推动上市公司通过收并购实现规模扩张与质效提升。三是推动基金赋能产业。以招商项目落地、财政增收为导向,构建“靶向筛选+精准投放”机制,引导基金聚焦“五创五美”及厦门市“4+4+6”产业体系,做好精准投放与生态优化,定向投资高税收贡献潜力的项目。深化“以投带引+链式集聚”模式,发挥基金“以投带引”作用,吸引其总部或区域中心落地集美,同步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打造“核心企业+配套集群”的产业生态,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税源倍增”的效应。
(三)围绕建机制、防风险,在国企运营上讲绩效
一是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推动主业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加快房地产板块去库存和产品升级,强化运营效率提升培育新增长点;实施全面预算硬约束,重点压缩存量资产规模,加快资金周转,建立动态债务监控机制,防范流动性风险;力争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系统性降低运营成本,切实改善经营效益。二是以市场化薪酬分配为突破口,强化工资总额预算刚性约束。推动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强关联;建立与效益紧密挂钩的差异化分配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三是以“阳光采购”为目标,健全“制度+技术+监督”三位一体的体系。强化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实现全程留痕,建立供应商“黑名单”与动态考核机制,通过技术赋能与责任倒查,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四是以刚性契约管理为抓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科学设定挑战性目标,强化考核结果与薪酬、任免的强关联,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人机制,通过完善退出条款、量化评价标准,推动任期制契约化改革从“形似”向“神似”转变,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围绕强能力、促提升,在内部管理上提质效
一是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能力。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全国先进经验、财会监督手段等内容,全方位开展财政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研究内部专家型人才库建设,挑选一批视野阔、业务精、勤钻研、有作为的复合型人才,为破解工作难题、创新工作举措、健全政策制度、提升工作成效提供智力支撑。二是持续强化压力传导机制。深化拓展省委“三争”行动,认真落实市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行动部署,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效率督促与评价体系改革,用制度摒除躺平思想、懒政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造创业、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2026年收入预算为1433.0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572.21万元,下降52.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3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2026年支出预算为1433.01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572.21万元,下降52.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91.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6.80万元,公用支出44.99万元;
2.项目支出741.2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3.01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572.21万元,下降52.32%,主要是由于金融发展扶持经费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49.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含非在编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0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金融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2.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系统开发运维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570.72万元,主要用于金融风险排查服务经费、购买法律服务经费、金融业务经费、TOP金融赋能研究院服务费用、购买会计服务经费、购买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辅助服务、购买财会监督检查服务经费、党群服务中心活动经费、购买税务行业咨询服务经费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1.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是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相应无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是公务接待安排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2026年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且无新购置计划,相应无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31万元,下降4.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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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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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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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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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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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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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433.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9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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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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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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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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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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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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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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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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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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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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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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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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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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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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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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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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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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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卫生健康支出 |
2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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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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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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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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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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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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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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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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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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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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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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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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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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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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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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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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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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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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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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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433.01 |
本年支出合计 |
1,433.01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终结转结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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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433.01 |
总 计 |
1,433.01 |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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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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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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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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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编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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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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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433.01 |
1,433.01 |
1,43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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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
1,433.01 |
1,433.01 |
1,433.0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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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010 |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
1,433.01 |
1,433.01 |
1,43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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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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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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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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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 |
非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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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
1,433.01 |
1,433.01 |
691.79 |
74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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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90.58 |
1,290.58 |
549.36 |
74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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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6 |
财政事务 |
1,290.58 |
1,290.58 |
549.36 |
741.22 |
|
|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49.36 |
549.36 |
549.36 |
|
|
|
|
|
201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00 |
58.00 |
|
58.00 |
|
|
|
|
2010607 |
信息化建设 |
62.50 |
62.50 |
|
62.50 |
|
|
|
|
2010608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50.00 |
50.00 |
|
50.00 |
|
|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570.72 |
570.72 |
|
570.72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71 |
117.71 |
117.71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7.71 |
117.71 |
117.71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1.82 |
61.82 |
61.82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26 |
37.26 |
37.26 |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8.63 |
18.63 |
18.63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73 |
24.73 |
24.73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73 |
24.73 |
24.73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95 |
15.95 |
15.95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78 |
8.78 |
8.78 |
|
|
|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
公开04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本年收入 |
|
一、本年支出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433.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90.5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
二、上年结转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五)教育支出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71 |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24.73 |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
(二十四)预备费 |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
|
|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
|
|
|
|
|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
收入总计 |
1,433.01 |
支出总计 |
1,433.01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公开05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
合计: |
|
1,433.01 |
691.79 |
646.80 |
44.99 |
741.2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90.58 |
549.36 |
504.36 |
44.99 |
741.22 |
|
20106 |
财政事务 |
1,290.58 |
549.36 |
504.36 |
44.99 |
741.22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49.36 |
549.36 |
504.36 |
44.99 |
|
|
201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00 |
|
|
|
58.00 |
|
2010607 |
信息化建设 |
62.50 |
|
|
|
62.50 |
|
2010608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50.00 |
|
|
|
50.00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570.72 |
|
|
|
570.7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71 |
117.71 |
117.71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7.71 |
117.71 |
117.71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1.82 |
61.82 |
61.82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26 |
37.26 |
37.26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8.63 |
18.63 |
18.63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73 |
24.73 |
24.73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73 |
24.73 |
24.73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95 |
15.95 |
15.95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78 |
8.78 |
8.78 |
|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公开06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基本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合计: |
|
691.79 |
646.80 |
44.99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85.00 |
585.00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7.47 |
57.47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62.78 |
162.78 |
|
|
30103 |
奖金 |
134.91 |
134.91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7.26 |
37.26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8.63 |
18.63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5.95 |
15.95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8.78 |
8.78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07 |
2.07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0.25 |
40.25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6.90 |
106.90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71 |
0.72 |
44.99 |
|
30201 |
办公费 |
6.28 |
|
6.28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
2.00 |
|
30204 |
手续费 |
0.02 |
|
0.02 |
|
30207 |
邮电费 |
8.00 |
|
8.00 |
|
30211 |
差旅费 |
5.00 |
|
5.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2.00 |
|
30226 |
劳务费 |
0.84 |
|
0.84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2.00 |
|
2.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56 |
|
12.56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01 |
0.72 |
6.2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1.10 |
61.10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3.66 |
13.66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44 |
47.44 |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公开07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2.00 |
|
|
|
|
2.0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公开08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
|
|
|
|
|
|
|
|
此表为空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
公开09表 |
||
|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编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资金性质 |
转移支付类型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此表为空表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