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2-0702-2025-06238 生成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GW2025-SH643 集美区2025-2026学年上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内容概述: 各潜在供应商:现对集美区2025-2026学年上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W2025-SH643)更正通知如下: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商务部分评分2-1、2-2、2-9修改为:评审项目评审。分值评审方法描述2-1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业务范围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2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可业务范围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9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有承担过省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培训授课经历的,每具备一次授课经历的得1分。
关于GW2025-SH643 集美区2025-2026学年上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17:2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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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集美区2025-2026学年上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W2025-SH643)更正通知如下: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商务部分评分2-1、2-2、2-9修改为: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2-1

1

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业务范围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2

1

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可业务范围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9

3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有承担过省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培训授课经历的,每具备一次授课经历的得1分;有承担过设区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培训授课的经历的,每具备一次授课经历的得0.5分;本项满分3分。

【须提供①授课经历证明材料(材料中必须体现其人员名字);②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第三章3.4条款要求提供)。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592-222957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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