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2-0703-2023-07710 生成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11]FJCX[CS]2023001项目名称: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60000.00元采购包1(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浔江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采购包。采购包2(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采购包3(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5:43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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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11]FJCX[CS]2023001、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FJCX[CS]2023001

  项目名称: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采购包1(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浔江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浔江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

  否

  集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浔江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2(银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岑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银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岑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

  否

  银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岑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4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3(岑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盛光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岑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盛光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

  否

  岑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盛光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4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采购包2: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采购包3: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6 至 2023-08-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29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8-29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①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并按规定进行解密及签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②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③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再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④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号

  联系方式:0592-629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

  联系方式:1386018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琳、王改荣

  电话:13860188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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