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2-0702-2020-02814 生成日期 2020-02-0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华沧-关于2020-HCCS-SH11-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未售楼层公区装修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华沧-关于2020-HCCS-SH11-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未售楼层公区装修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厦门华沧-关于2020-HCCS-SH11-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未售楼层公区装修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16:1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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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延长该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0年02月12日] (节假日除外)下午[5:00:00](北京时间)。

  2、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02月13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02月13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按照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保障应急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审管[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我司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招标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线上报名,原则上不接受现场面对面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并附上报名凭证后,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或拍照发送至1018849529@qq.com或863357471@qq.com,我司将在收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并邮件通知潜在供应商报名成功。

  5、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如需咨询招投标事宜的,请先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我司将尽快给与答复。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事宜咨询电话:

  陈先生:05926588356/13376928080

  危小姐:05926581388/15359200688

  按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8356,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 08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20-HCCS-SH11-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未售楼层公区装修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供应商:(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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