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纠治违法或不当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现决定设立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第一批集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聘请邢海福等18名同志为第一批集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3年。
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自觉接受监督,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收集反映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要依法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集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
2.集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5月18日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