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关于推进集美区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集美区委文明办 集美区司法局
2024年 11月22日
关于推进集美区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
实践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厦门市集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内涵,推动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度融合,互相促进,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做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整合资源,筑牢阵地,坚持法治集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崇法向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加快高质量发展,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集美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设立法治工作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现有资源,整合全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等力量,推动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有机融合,建设阵地规范、队伍健全、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为群众常态化提供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不断弘扬新时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形成符合集美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新局面。
法治工作站融合集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职能,在全区实现公益法律服务与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功能融合发展,努力在2025年实现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应用场景
将原有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功能相融合,发挥好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作用,深入全区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提供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公益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基层、深入群众、融入日常,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四、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利用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智慧平台,提供上传优秀视频课程,推送普法文章,供群众或相关社会团体在线学习。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基层一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集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智慧平台的作用,在相关志愿服务中适时融入法治元素。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注重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通过在“法治集美”平台的“法律服务”专栏中推送村(居)法律顾问受理的典型案例,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普及群众生产生活常用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
(三)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深入开展“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积极整合全区调解能手、法律顾问、普法骨干等人才资源,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重点纠纷类型,全力做好涉房地产、征地拆迁、讨薪欠薪等重点敏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注重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中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引导服务对象通过法律手段理性维权,采取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定纷止争,提高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四)深入开展便民公益法律志愿服务。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规范运行和管理。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进家庭,了解特殊群体法律需求,做好残疾人、孤寡老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通过电话预约、上门走访等形式,确保问题解决、服务到位,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职责机制
(一)加强阵地保障。区委文明办负责强化阵地保障,搭建平台,分析汇聚群众需求,确保融合发展工作落实落地。将公益法律服务落实情况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站点星级评定。
(二)优化资源力量。区司法局积极挖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选热心服务群众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员,持续吸纳退休检察官、法官、法学大学生等专业人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培育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做好与区“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人员衔接,不断完善壮大公益法律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年度进站工作计划,明确进站开展宣讲、活动、服务的时间、内容、形式等。
(三)组织推动落实。各镇(街)明确由一名党政领导负责本镇(街)融合工作的指导督促、组织实施。由各镇(街)法治工作站牵头落实所辖村(居)法治建设融合发展工作,有条件的镇街可为活动开展提供相关的经费保障。
(四)深化示范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要加强示范引领,实行窗口服务与后台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加强全区公益法律服务需求分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觉悟。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紧密结合全面落实我区“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推进守法普法工作,与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功能相融合,全面提升我区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更好地实现法治天下,德育人心。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把公益法律服务落实情况,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重要内容,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志愿活动,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报道。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覆盖地宣传报道公益法律服务文明实践活动工作动态及成效,及时跟踪、发现培育、深入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志愿者工作热情,为加快高质量发展,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集美篇章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