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各审判部门、区司法局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我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我区现有诉非联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诉非联动机制,更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现决定对我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整合、调整。
鉴于我区诉非联动机制不断完善,集美区诉调对接中心和杏林片区诉调对接工作室作为人民调解组织的模式与目前诉非联动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特决定将集美区诉调对接中心和杏林片区诉调对接工作室从人民调解组织名册中予以撤销,调整相关工作职能全部由集美区诉非联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
特此通知。
集美区人民法院 集美区司法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