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1-0500-2020-02796 生成日期 2020-02-0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5 02:0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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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事项。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六)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配合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指导、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财政全额拨款

37

33

厦门市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4

14

厦门市集美区公证处

自收自支

8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社区矫正,推动“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守住底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做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做好两类人员管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二)立足法治,落实新要求履行新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围绕民生,主动作为抓好法律服务。严格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夯实基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队伍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3,33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6.45万元,下降3.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3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为3,335.94万元,2019年预算数减少106.45万元,下降3.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58.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83.29万元,公用支出175.57万元;

2.项目支出777.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6.4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关运行经费压缩;二是2019年度社区矫正中心二期建设支出较大,2020年度该项目支出大幅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789.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办公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三)基层司法业务149.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业务用房租赁等支出。

(四)普法宣传7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支出。

(五)律师公证管理142.27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处日常运行支出。

(六)法律援助14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及值班补贴支出。

(七)社区矫正24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中心二期建设支出。

(八)法制建设11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购买法律服务支出。

(九)其他司法支出36.68万元。主要用于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外网线路服务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模式推广等支出。

(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84.86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的工资津贴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离退休77.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行政单位医疗34.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事业单位医疗3.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0.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1.2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中心接待参观考察人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 落实上级政策,严格控制接待费预算,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20.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 落实上级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厉行勤俭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71万元,下降8.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20年预算

项        目

2020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3,335.9427

一、基本支出

2,558.8627

二、政府性基金

 

    人员支出

2,383.2872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公用支出

175.5755

四、事业单位收入(含批准留用)

 

二、项目支出

777.080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部门专项

385.08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发展经费

392.0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基建项目

 

八、历年结余

 

    其中: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十、其他资金

 

 

 

收    入    总    计

3,335.9427

支    出    总    计

3,335.9427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财政专户
管理的
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历年结余

其他收入

其他资金

预算内小计

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3,335.9427

3,335.9427

3,335.9427

 

 

 

 

 

 

 

 

 

102148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3,335.9427

3,335.9427

3,335.9427

 

 

 

 

 

 

 

 

 

  102148000

  厦门市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

672.1786

672.1786

672.1786

 

 

 

 

 

 

 

 

 

  102148001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2,497.0811

2,497.0811

2,497.0811

 

 

 

 

 

 

 

 

 

  102148002

  厦门市集美区公证处

166.6830

166.6830

166.6830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小计

本级

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

**

**

**

**

**

 

**

 

合计

2,558.8627

777.0800

777.08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931.7765

777.0800

777.0800

 

 

  20406

  司法

1,931.7765

777.0800

777.0800

 

 

    2040601

    行政运行

1,789.50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4500

17.45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49.9500

149.9500

 

 

    2040605

    普法宣传

 

70.0000

70.000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142.2700

 

 

 

 

    2040607

    法律援助

 

140.0000

140.0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245.0000

245.0000

 

 

    2040612

    法制建设

 

118.0000

118.0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6.6800

36.6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8.5896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4.860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84.86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3.729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7.628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8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3.821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8.496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496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4.603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383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0.51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20年预算

项        目

2020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3,335.9427

一、基本支出

2,558.8627

二、政府性基金

 

    人员支出

2,383.2872

 

 

    公用支出

175.5755

 

 

二、项目支出

777.0800

 

 

    部门专项

385.0800

 

 

    发展经费

392.0000

 

 

    基建项目

 

 

 

    其中: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

 

收    入    总    计

3,335.9427

支    出    总    计

3,335.942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

合计

 

3,335.9427

2,558.8627

777.08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08.8565

1,931.7765

777.0800

  20406

  司法

2,708.8565

1,931.7765

777.0800

    2040601

    行政运行

1,789.5065

1,789.50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4500

 

17.45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49.9500

 

149.9500

    2040605

    普法宣传

70.0000

 

70.000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142.2700

142.2700

 

    2040607

    法律援助

140.0000

 

140.0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245.0000

 

245.0000

    2040612

    法制建设

118.0000

 

118.0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6.6800

 

36.6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8.5896

568.5896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4.8600

384.860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84.8600

384.86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3.7296

183.729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7.6284

77.628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800

2.28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3.8212

103.821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8.4966

58.496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4966

58.496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4.6032

34.603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3830

3.383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0.5104

20.5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经济分类编码

项  目

合  计

**

**

**

 

合计

2,558.8627

301

基本工资

2,303.3388

  30101

  基本工资

238.3788

  30102

  津贴补贴

594.0876

  30103

  奖金

709.9572

  30106

  伙食补助费

8.6400

  30107

  绩效工资

12.63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3.8212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9862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0.2404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8354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1.802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21.9600

302

办公费

173.5755

  30201

  办公费

22.0000

  30202

  印刷费

3.0000

  30207

  邮电费

2.5000

  30211

  差旅费

6.0000

  30213

  维修(护)费

2.0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610

  30226

  劳务费

3.0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6.3200

  30229

  福利费

6.768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95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8.678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1.0965

303

退职(役)费

79.9484

  30303

  退职(役)费

0.64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9.3084

310

办公设备购置

2.0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000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22.213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2610

3、公务用车费

20.952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952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

 

 

 

 

 

    (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功能科目

经济分类

下达各镇街金额

集美街道

侨英街道

杏林街道

杏滨街道

灌口镇

后溪镇

小计

**

**

**

**

**

**

**

**

**

**

**

**

 

 

 

 

 

 

 

 

 

 

 

 

    (说明:本部门无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预算金额
(万元)

支出结构

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资金

投入计划
(分季度)

支出结构

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资金

投入计划
(分季度)

人员支出

2383.29

2383.29

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50%,第三季度75%,第四季度100%

基建项目

 

 

 

公用支出

175.58

175.58

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50%,第三季度75%,第四季度1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部门专项

385.08

385.08

第一季度20%,第二季度40%,第三季度60%,第四季度100%

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

 

 

 

发展经费

392.00

392.00

第一季度20%,第二季度40%,第三季度60%,第四季度100%

合计

3335.95

3335.95

 

绩效目标

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三定职责,一条职责对应一个任务,若区委区政府有交办其他重点工作且不在下述任务中,应单独设置一条任务)

绩效指标

目标值(量化)

涉及项目
(填写一级项目及金额,所有项目支出均要填入对应的工作任务)

涉及财政资金
(涉及项目资金合计)

备注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规划、指导、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制定依法治区“八五”规划

1件

①普法宣传经费69万元;
②专项业务费17.95万元;

86.95

 

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场次

2场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场次

2场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场次

1场

开展创意普法宣传活动场次

1场

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场次

1场

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大赛场次

1场

组织法治微电影大赛场次

1场

制作法治动漫宣传片数量

2支

举办领导干部普法讲座场次

1场

组织普法考试场次

1场

普法考试参考率

100%

普法考试合格率

≥95%

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

100%

专项业务费60万元

60.00

 

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报送的以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

100%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事项。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承担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办理行政诉讼及非诉委托业务案件数

60件

专项业务费64万元

64.00

 

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件数

5件

开展全区执法统计分析次数

1次

推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模式部门数量

20个

为区政府会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数

20次

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次数

4次

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率

100%

①社区矫正经费145万元;
②基层司法经费5万元;

150.00

 

解矫完成率

100%

服刑人员档案完整率

100%

审前社会调查完成率

100%

开展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场次

108场

组织服刑人员社区劳动场次

144场

社区矫正专网线路维护数量

5条

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维护数量

1个

电子定位设备发放数量

330个

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数量(按实际接收确定)

400个

犯罪风险评估人数(按实际接收确定)

400人

心理健康评估人数(按实际接收确定)

800人

再犯罪风险排查人次(按实际发生确定)

100人

犯罪高风险的个案矫治人次(按实际发生确定)

50人

入矫心理辅导人次

200人

心理咨询人次

60人

入矫教育课时数

240个课时

集中思想教育课时数

576个课时

心理教育课时数

144个课时

解矫教育课时数

72个课时

特色教育课时数

24个课时

服刑人员漏管脱管发生率

≤1%

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1%

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数量

900人

开展安置帮教技能培训场次

2场

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完成率

≥90%

刑释人员信息核查完成率

100%

刑释重点人员走访完成率

100%

刑释人员漏管脱管发生率

0%

刑释人员再犯罪率

≤3%

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村(社)法律顾问配备数量

66名

①基层司法经费32万元;
②法律援助经费140万元;
③专项业务费98.6万元;

270.60

 

村(社)法律顾问覆盖率

100%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人数

≤192人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数量

≥1500件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案件调解受理率

100%

案件调解成功率

≥95%

调解当事人满意率

≥95%

法律援助案件数

1200件

法律援助窗口及工作站律师值班天数

1150天

法律援助接待来访和咨询人次

3500人

开展或参与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场次

10次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准确率

100%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及时率

100%

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率

≥2%

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反馈完成率

100%

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率

100%

法律援助受援比率

100%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达标率

100%

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或取得利益(万元)

2200

法律援助有效投诉数

0

因法律援助工作引发的上访数

0

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

≥90%

指导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数量

6个

专项业务费8万元

8.00

 

配合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社区矫正二期智能化项目建成数量

1个

①专用设备购置经费100万;
②专项业务费36.53万元;

136.53

 

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外网线路租用数量

8条

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活动场次

1

普法宣传经费1万元

1.00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社区矫正经费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经费

实施期限

固定项目

实施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主管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总目标

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预防与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投入目标

预算资金

145

其中,财政拨款数

145

资金使用范围

    1、社区矫正经费45万。包括:社区矫正联络员补贴22万;宣传及文化氛围布置10万;社矫二期文化氛围及上墙制度布置5万;监外执行人员体检费用2万;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劳动工具2万;5条社区矫正专网租金费用1万;1条矫正中心司法厅政务外网宽带提升100M费用(远程视频督查系统)3万。
    2、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100万。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400人,100元/人,4万元;犯罪风险评估400人,200元/人,8万元;心理健康评估800人,100元/人,8万元;再犯罪风险排查100人次,600元/人次,6万元;入矫心理辅导200人次,300元/人次,6万元;犯罪高风险的个案矫治50人次,3000元/人次,15万元;心理咨询60人次,600元/人次,3.6万元;入矫教育240课时,450元/课时,10.8万元;集中思想教育576课时,450元/课时,25.92万元;心理教育144课时,450元/课时,6.48万元;解矫教育72课时,450元/课时,3.24万元;特色教育24课时,1250元/课时,3万元。

资金投入计划
(分季度填写)

第一季度40万元;第二季度40万元;第三季度40万元;第四季度25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若无上年执行数,填目标值设定依据)

产出指标1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率

100%

100%

产出指标2

解矫完成率

100%

100%

产出指标3

服刑人员档案完整率

100%

100%

产出指标4

审前社会调查完成率

100%

100%

产出指标5

开展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场次

108场

108场

产出指标6

组织服刑人员社区劳动场次

144场

144场

产出指标7

社区矫正专网线路维护数量

5路

5路

产出指标8

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维护数量

1个

1个

产出指标9

电子定位设备发放数量

330个

330个

产出指标10

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数量(按实际接收确定)

400个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1

犯罪风险评估人数(按实际接收确定)

400人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2

心理健康评估人数(按实际接收确定)

800人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3

再犯罪风险排查人次(按实际发生确定)

100人次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4

犯罪高风险的个案矫治人次(按实际发生确定)

50人次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5

入矫心理辅导人次

200人次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6

心理咨询人次

60人次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7

入矫教育课时数

240个课时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8

集中思想教育课时数

576个课时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19

心理教育课时数

144个课时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20

解矫教育课时数

72个课时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产出指标21

特色教育课时数

24个课时

根据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方案设定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效益指标1

服刑人员漏管脱管发生率

≤1%

0%

效益指标2

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1%

0%

 

基层司法经费

项目名称

基层司法经费

实施期限

固定项目

实施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主管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总目标

1、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受理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守法意识与再就业能力,帮助其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率。

投入目标

预算资金

37

其中,财政拨款数

37

资金使用范围

    1、基层调解经费32万。包括: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950元/年,预计190人共18万元;案件补贴书面调解200元/件,预计100件共2万元;口头调解50元/件,预计2000件共10万元;重大疑难案件800/件,预计25件共2万元。
    2、安置帮教经费5万。包括:安置帮教机构(领导机构、司法所)工作经费1万元;刑满释放人员宣传品制作1万元;技能培训及鉴定费用3万元。

资金投入计划
(分季度填写)

第一季度9万元;第二季度9万元;第三季度9万元;第四季度1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若无上年执行数,填目标值设定依据)

产出指标1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人数

≤192人

189人

产出指标2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数量

≥1500件

1475件

产出指标3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产出指标4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100%

产出指标5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产出指标6

人民调解员岗位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100%

产出指标7

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数量

900名

898名

产出指标8

开展安置帮教技能培训场次

2场

2场

产出指标9

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完成率

≥90%

100%

产出指标10

信息核查完成率

100%

100%

产出指标11

重点人员走访完成率

100%

100%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效益指标1

案件调解受理率

100%

100%

效益指标2

案件调解成功率

≥95%

100%

效益指标3

调解当事人满意率

≥95%

99%

效益指标4

安置帮教对象漏管脱管发生率

0%

0%

效益指标5

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

0.23%

 

法律援助经费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经费

实施期限

固定项目

实施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主管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总目标

1、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得公正、高效、便捷、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2、完成所有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3、完成各值班点的律师值班任务,为群众提供专业、规范、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投入目标

预算资金

140

其中,财政拨款数

140

资金使用范围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96万元、值班补贴40万元,司法鉴定费用2万元,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支2万元。

资金投入计划
(分季度填写)

第一季度30万元;第二季度30万元;第三季度30万元;第四季度5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若无上年执行数,填目标值设定依据)

产出指标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

1200件

1162件

产出指标2

法援窗口及工作站律师值班天数

1150天

1150天

产出指标3

接待来访和咨询人次

3500人次

3648人次

产出指标4

开展或参与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场次

100%

100%

产出指标5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准确率

100%

100%

产出指标6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产出指标7

司法鉴定费用支付准确率

100%

100%

产出指标8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及时率

100%

100%

产出指标9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100%

产出指标10

司法鉴定费用支付及时率

≥2%

3%

产出指标11

案件庭审旁听率

100%

100%

产出指标12

案件跟踪反馈完成率

100%

100%

产出指标13

案件回访率

100%

100%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效益指标1

受援比率

100%

100%

效益指标2

案件质量达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3

为群众挽回或取得利益(万元)

2200

2065

效益指标4

有效投诉数

0

0

效益指标5

因法律援助工作引发的上访数

0

0

效益指标6

受援人满意度

≥90%

99%

 

普法宣传经费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经费

实施期限

固定项目

实施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主管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总目标

1、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度不断提升,“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发展。

2、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创新。

3、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示范区中发挥重要基础作用,推进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投入目标

预算资金

70

其中,财政拨款数

70

资金使用范围

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活动2场10万,“法律进学校”活动2万,“法律进企业”活动1万,创意普法宣传活动5万,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5万,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大赛5万,普法新媒体日常维护及推广7万,法治微电影大赛16万,法治动漫宣传片2部5万,订阅《法制日报》、《福建法治报》等8万,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纪念品4万,印制法治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2万。

资金投入计划
(分季度填写)

第一季度10万元;第二季度20万元;第三季度20万元;第四季度2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若无上年执行数,填目标值设定依据)

产出指标1

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场次

2场

2场

产出指标2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场次

2场

3场

产出指标3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4

开展创意普法宣传活动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5

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6

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大赛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7

组织法治微电影大赛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8

制作法治动漫宣传片数量

2部

3部

产出指标9

举办领导干部普法讲座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10

组织普法考试场次

1场

1场

产出指标11

普法考试参考率

100%

100%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可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列)

目标值(量化)

上年度完成情况
(或目标设定依据)

效益指标1

法治宣传村社覆盖率

100%

100%

效益指标2

法治建设公众知晓率

≥95%

95.00%

效益指标3

普法考试合格率

≥95%

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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