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司办通[2019]3号)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司办通[2018]12号)精神,我局社区矫正科于2018年10月15日向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提交了《集美区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并通过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系统及高清监控对讲系统的专家论证(见附件一、二),其中专家评审意见高清监控预算控制在14万元,远程视频系统预算控制在60万元,两个项目共计74万元。
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于2018年已纳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工作中,集美区作为省司法厅指定的县级“智慧矫正”创新试点工作单位,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市县两级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但尚未实现省对市、县、乡三级进行远程视频督查点验工作,特我局急需追加远程视频系统及高清监控对讲系统两笔专项经费74万元,以顺利通过2019年省综治考评。
妥否,请批示!
附件一:高清监控及对讲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系统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三: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四:《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
附件五:《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