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侨之星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86-2以及88-2一楼):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侨之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法人由“杨红梅”变更为“吴旭芬”。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4日

| 索 引 号 | XM03110-0806-2026-07134 | 生成日期 | 2026-06-24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 号 | 厦集民非许准变字〔2026〕第4号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侨之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决定书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集美区侨之星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86-2以及88-2一楼):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侨之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法人由“杨红梅”变更为“吴旭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