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光明里34号”。并同意核准章程的修改内容。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6年5月8日

| 索 引 号 | XM03110-0806-2026-07020 | 生成日期 | 2026-05-08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 号 | 厦集民非许准变字〔2026〕第3号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住所变更许可决定书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光明里34号”。 | ||
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万嘉清水救援队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光明里34号”。并同意核准章程的修改内容。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