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白水泉里37号):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注销登记(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50211MJB9654690)。
接文后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6日
索 引 号 | XM03110-0806-2024-06031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 号 | 厦集民非许准销字〔2024〕第20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注销登记许可决定书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白水泉里37号):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注销登记(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50211MJB9654690)。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白水泉里37号):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美丽乡村艺术团注销登记(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50211MJB9654690)。
接文后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