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806-2024-00413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厦集民非许准字〔2024〕第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成立登记决定书
内容概述: 戴清松、李飞鹏、胡进彪、马洪岐、林小红、邓凌文(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1003室):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登记“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符合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条件,准予登记。“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业务范围:以开展循环经济领域工作为主,产业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成立登记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3-19 09:3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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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清松、李飞鹏、胡进彪、马洪岐、林小红、邓凌文(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1003室):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登记“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符合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条件,准予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业务范围:以开展循环经济领域工作为主,产业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相关理论与课题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技术标准、评价体系;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211MJB985451M;法定代表人:戴清松;开办资金:3万元(人民币);住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1003室。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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