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清松、李飞鹏、胡进彪、马洪岐、林小红、邓凌文(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1003室):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登记“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符合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条件,准予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厦门市集美区科创循环经济研究院”业务范围:以开展循环经济领域工作为主,产业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相关理论与课题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技术标准、评价体系;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211MJB985451M;法定代表人:戴清松;开办资金:3万元(人民币);住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1003室。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