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500-2024-00188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单位预算
内容概述: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31 15:1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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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殡葬改革等方面辅助性工作。承担殡葬配套服务、骨灰管理、辖区建设用地的坟墓挖迁处理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单位经费性质为自收自支,人员编制数为2人,在职人数为2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主要任务是:做好日常殡仪服务、征地迁坟等工作,持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2024清明祭扫保障工作。提前制定清明祭扫方案,及时召开全区清明祭扫工作会议。开展节前、节中村(居)骨灰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提前做好站内清明祭扫接待各项准备工作。以清明为契机,加强殡葬政策、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二)做好日常殡仪服务、征地迁坟等业务。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间沟通联系,协助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善后事宜。

  (三)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多形式,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加强站内消防安全检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2024年收入预算为341.9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03万元,下降6.3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341.95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2024年支出预算为341.9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03万元,下降6.3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341.95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坚持非必要不接待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殡仪服务站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s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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