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以法治保障促进民政工作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区民政局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引导干部职工在谋划推动实际工作时依法行政,研究和解决涉法问题,定期组织宪法学习,开展法治宣传,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主体、范围,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坚持依法决策,集体研究。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行政执法、法规政策和文件的制作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推进依法履职。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共开展检查41次,一家养老机构被检查出违法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出具整改情况通知书。在执法中明确记录执法全过程,保障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三是保障基本民生。依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爱特殊群体。坚持定期召开疑难案例分析会,形成案例工作法。落实婚姻登记全省、全市通办;完成婚姻登记3437 次,离婚登记1065次。依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法行为。
(三)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注重引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指导,依托集美区村(社区)治理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三期“两委”干部培训班,提升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注重加强村“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的法治培训,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二是指导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指导镇街、村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推动村(居)规民约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四是依法完善网格员考核、录用、退出机制。科学划分网格743个,梳理网格员工作职责清单,选聘、招聘网格员988名。打造“睦邻议事厅”等议事协商平台83个,综合运用听证会、议事会、理事会等形式,激发社区民主协商动能。五是出台落实社区职责清单化管理、为社区减负等制度4项;完成9个“村改居”社区转型。
(四)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法治意识
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局干部职工借助学习强国、厦门市干部在线学习网等信息化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参与培训考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了以行政人员、法律专业人员为主的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设置法治宣传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通过led屏、宣传册、民政公众号、讲座等多种渠道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行宣传解读,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3场,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有效地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继续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早谋划全年法治工作要点,确保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督查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社区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重点部署,如强化指导社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创建。
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的作用,严格根据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弘扬宪法、民法典精神,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向群众、社会组织、村(居)、养老服务机构解读惠民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集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