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集美区民政局调整权责清单的批复》(厦集审改办〔2023〕2号),我局明确取消行政许可3项,具体名称为“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我局明确权责事项共14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行政给付4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权责事项56项。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