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806-2020-03410 生成日期 2020-05-1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厦集民〔2020〕43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二、随机抽查方式: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备抽的检查单位,由综合科落实执法队伍,并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检查小组根据抽查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填写检查表,做到全程留记录,确保有台账可查。检查人员于完成检查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随机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综合科形成“双随机”检查结果通报,并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抽查工作信息,确保抽查结果公平、公开、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00: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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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

  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的要求和《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厦集民〔2017〕15号)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双随机”抽查时间定在5月。

  二、随机抽查方式: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三、随机抽查事项

  (一)社会组织抽查事项

  1.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2.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

  3.对慈善组织的年度监督检查。

  4.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

  5.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公示、评估。

  (二)养老机构抽查事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随机抽查比率:抽查比率不少于5%。

  五、随机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至少由2名拥有执法证的人员组成。

  六、随机抽查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备抽的检查单位,由综合科落实执法队伍,并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

  (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业务培训。由综合科牵头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由各业务主管科室人员为检查小组进行业务培训。

  (四)开展检查。检查小组根据抽查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填写检查表,做到全程留记录,确保有台账可查。

  (五)检查结果公开。检查人员于完成检查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随机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综合科形成“双随机”检查结果通报,并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抽查工作信息,确保抽查结果公平、公开、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落实整改。由各业务主管科室根据检查结果,督促检查对象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问题严重的涉及行政处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七)开展“回头看”。检查小组根据整改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双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

  2.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养老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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