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市 集 美 区 民 政 局
准 予 变 更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厦集民社许准变字〔2019〕第18号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商会(住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688号):
你会报送的《关于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会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工商业联合会”。
接文后请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