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806-2019-02579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厦集民〔2019〕89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二、随机抽查方式和工作要求(一)随机抽查方式和抽查时间“双随机”抽查计划由我局综合科工作人员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下半年计划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时间暂定10-12月。二)抽查比率和执法人员组成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抽查比率不少于5%。三)“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随机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各执法小组应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和有公开。在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结果通报,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集美区审改办抄送“双随机”抽查工作信息,确保抽查结果公平、公开、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08:4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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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的要求和我局调整后的《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厦集民〔2017〕15号)的规定,制定我局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对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二)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慈善组织的年度监督检查。

  (四)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公示、评估。

  二、随机抽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查方式和抽查时间

  “双随机”抽查计划由我局综合科工作人员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下半年计划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时间暂定10-12月。

  (二)抽查比率和执法人员组成

  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抽查比率不少于5%;实施“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至少应由2名拥有执法证人员组成。

  (三)“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随机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各执法小组应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和有公开。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填写“双随机”检查表,做到全程留记录,有台账可查。

  在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结果通报,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集美区审改办抄送“双随机”抽查工作信息,确保抽查结果公平、公开、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我局将依据检查结果向存在问题的各被检单位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涉及行政处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19年下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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