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4-1009-2025-00111 生成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文 号 集教〔2025〕9号
标 题: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确认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等8所幼儿园为集美区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确认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等8所幼儿园为集美区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确认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等8所幼儿园为集美区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6 16:3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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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2022年版)》,经幼儿园申报、龙头园资格审查、区级专家现场评估,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海怡实验幼儿园、松山实验幼儿园、康锦实验幼儿园、浒井实验幼儿园、博雅实验幼儿园、珩耀实验幼儿园、銮江实验幼儿园达到我区优质幼儿园评定标准,并已按规定进行公示,现予确认为“集美区优质幼儿园”。

  请各优质幼儿园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开展保教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内涵建设,凝练改革实验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集美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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