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水(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西洋美村大岭10号):
你举办的厦门市集美区高风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为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为:
同意厦门市集美区高风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为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即厦门市集美区高风课外培训中心。
办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建南二里5-12号。
办学规模:教学班教室8间,一对一教室4间。
办学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接文后,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集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