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集美区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辖企业在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起草工作,特制定《厦门市集美区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标准化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592-6223263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标准化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研究中心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部
2025年9月18日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