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3-2500-2024-06118 生成日期 2024-12-30
发布机构 区科技和工信局(台商投资区) 文 号 厦集科工〔2024〕59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实施《集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实施《集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实施《集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15:0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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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落实《集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厦集工信规〔2023〕2号),发挥政策资金的产业引导效益,助力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补充通知如下:

  原《集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厦集工信规〔2023〕2号)中规定,企业申报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奖励补助申请,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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